实施查封、扣押案件情况明细表(2021年)
序号
实施单位
实施对象
主要违法行为
适用情形
决定情况
1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诸暨市佩新包装用品厂
违规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大气污染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六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绍市环查(扣)字[2021]08012号(诸)号
2
诸暨市次坞乃龙静电喷塑厂
绍市环查(扣)字[2021]08018号(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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