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诸暨市“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
2017/6/29 10:12:58 | 诸暨在线晓威爆料 微信号:zjzxbl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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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学校(单位)、镇乡(街道)中心学校: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17年诸暨市“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百姓学习之星”评选对象和条件
1.评选对象
凡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参与成人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和社会成员均可参与评选活动。
2.评选条件
(1)事迹感染力强。坚持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开展读书学习、参加成人继续教育活动,并把学习、工作、创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成效显著,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
(2)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面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或社区具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参与成人继续教育。为建设和谐社会和学习型社会做出积极贡献,示范带头作用明显,受过国家级和省级表彰者可优先考虑。
(3)体现群众性。重点在生产一线从业人员和基层群众中评选具有影响力、感染力的“百姓学习之星”。
(4)体现引领性。在坚持读书学习、参与成人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评选范围和条件
1.评选范围
凡是利用各类教育和社会资源,依托一定场所,面向社会,有计划、定期为广大群众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具有鲜明特色和一定学习规模,并在本地区、本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具有良好示范作用的百姓终身学习活动和教育培训项目均可参加评选展示。
2.评选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位明确,有长期发展规划。学习内容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要求。
(2)组织管理规范,有详细的年度学习教育培训计划,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场所、服务内容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
(3)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或志愿者队伍。
(4)教育培训和学习活动形成特色品牌,成绩显著。参与学习的人数较多,一般每年不少于500人次。百姓满意度高,形成良好社会影响,对促进全民终身学习作出积极贡献。
(5)举办主体不限,创建时间不少于一年。
二、评选展示方式
(一)评选名额
全市计划评选30名“百姓学习之星”和10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推荐“百姓学习之星”1-2名(在选择人员时要适当考虑推荐50周岁及以上的中老年人)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1-2个,之前已获得以上荣誉的个人和项目不再参加评审。
(二)报送时间
9月30日前将评选展示材料(包括盖章后的文字版和电子版)报送诸暨市社区学院楼水儿老师处。联系电话:87212196 邮箱:1095914343@qq.com。
(三)报送材料
1.“百姓学习之星”报送材料
(1)填报《“百姓学习之星”评选表》和《“百姓学习之星”评选登记表》各一式两份(见附件1、附件2)。
(2)每人报送照片2张(电子版,证件照和学习工作各一)。
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报送材料
(1)填报《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评选表》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评选登记表》,各一式两份(见附件3、附件4)。
(2)报送一年来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1600字)和反映品牌项目活动的照片2张(电子版)。
以上材料电子稿以“单位名+个人姓名或项目名称”命名文件夹打包上传。
三、工作要求
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依照评选基本条件和程序做好“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推荐评选、公示和材料报送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附件:
1.2017年诸暨市“百姓学习之星”评选表
2.2017年诸暨市“百姓学习之星”评选登记表
3.2017年诸暨市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评选表
4.2017年诸暨市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评选登记表
诸暨市教育局
2017年6月26日
[全文下载]:关于开展2017年诸暨市“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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